2021年3月11日,四川省司法廳批準省水利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設立公司律師,集團審計法務部具有律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成為公司律師。
公司律師,是指與國有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公司律師證書,在本企業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員工。
設立公司律師,對集團公司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國企專業化人才隊伍、進一步提升集團公司內部管控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具有重要意義,是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重要實踐。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以及四川省《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文件明確要求“國有企業深入推進法律顧問、公司律師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律服務需求相適應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體系”。司法部于2019年正式實施的《公司律師管理辦法》主要規定:“公司律師依法享有與社會律師同等的執業權利;應當接受所在單位的管理、監督,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不得違規兼職,不得以律師身份辦理所在單位以外的訴訟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等”。
今后,集團公司律師將在集團領導下,進一步推動集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水平以及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為集團加快建設“五橫六縱”引水補水生態網絡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