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邵明亮
*隨著用水結構趨于復雜、用水矛盾日益突出、生態環境要求越來越高,制定和出臺全省性的水資源調度管理制度,有其必要性和緊迫性
*有利于從全省層面做好防洪、興利、生態三大類調度目標的銜接,統籌主要江河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用水關系,更好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日前,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四川省水資源調度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3月1日起施行。《辦法》從省級層面對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進行了規范,對提升我省水資源優化配置水平意義重大。
水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先導性、控制性要素。作為“千河之省”的四川,水資源調度面臨哪些突出問題?我省在水資源調度管理方面又進行了哪些積極探索?對此,記者進行了采訪。
水情復雜
“1供+7需”,規范調度有必要性和緊迫性
水資源調度,是指通過合理運用各類水工程,在時間和空間上對水資源進行調節、控制和分配。
“四川地處長江黃河上游,是水資源大省、水利大省、水電大省,水資源開發利用涉及領域廣、行業多,水情相對復雜。進行統一調度,有利于發揮水資源的最大效益。”水利廳水資源處負責人表示。
先看水資源“家底”。我省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2616億立方米,相對豐富,但時空分布不均。時間上,5—10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空間上,人口密集的盆地腹部區水資源僅占總量的20%,人均不足1000立方米。
水情的復雜還體現在用水結構上。
四川省水資源調度管理中心主任李曉鵬表示,過去水利被稱作農業的命脈,用水結構相對單一。隨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用水剛性需求不斷增加,用水結構趨于復雜,已擴大到灌溉、防汛抗旱、生活、工業、生態、發電、航運等多元方向,逐步形成了“1供+7需”的供給側需求側新格局。
“用水結構的變化涉及多方權益,必須通過有效的協調機制來實現各方共贏。”水利廳水資源處負責人表示,過去我省僅少數河流制定有調度方案或計劃,同時,調度計劃由不同行業部門制定,面臨著調度不規范或工作機制不協調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與缺乏全省性的水資源調度管理制度密切相關。”
以水力發電為例,我省水電裝機容量和年發電量均居全國第一位,水電占全省發電總量的80%以上。我省的雅礱江、大渡河、金沙江等都是重要的梯級水電站開發基地,水電開發往往涉及不同的主體,如果沒有流域水資源的統一有序調度,容易引發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用水矛盾。
水利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用水結構趨于復雜、用水矛盾日益突出、生態環境要求越來越高,制定和出臺全省性的水資源調度管理制度,有其必要性和緊迫性。
堅持“大水調”
開展生態、航運等多目標聯合調度
近日,水利廳接到一封交通運輸廳來函,內容是受岷江(大渡河)大件航道水位較低影響,大件設備無法從樂山碼頭正常發運,希望協調大渡河下游梯級電站調峰助航。
隨即,水利廳與有關部門、水工程管理單位密切溝通協調,大渡河下游流量由400立方米/秒—1000立方米/秒增至2000立方米/秒以上,保障了裝載大件設備的兩艘船舶從樂山碼頭安全下行,自岷江下游上行的3艘船也安全抵達樂山碼頭,實現了生態供水、電力保障、航運等多目標聯合調度。
“這次調度充分體現了‘大水調’工作思路。”水利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所謂“大水調”,即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牽頭,通過加強多部門合作,協調流域(區域) 以及各類水工程之間不同調度需求,開展防洪、供水、生態、水力發電、航運等多目標聯合調度,提升水資源綜合利用效益,努力實現“水盡其用”。
通過水資源統一調度,保障裝載大件設備的船舶安全航行。
《辦法》明確提出“建立健全水資源調度工作協調機制”,規定優先滿足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態和糧食用水、統籌生產用水,區域調度服從流域調度,水力發電、航運調度等服從水資源統一調度。
水資源調度的協調機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去年夏天,我省遭遇罕見高溫干旱天氣,水利廳協調經信、電力、氣象等部門,調度控制性水電站和大中型水利水庫,搶抓一切有利時機增加蓄水,順利完成了全省20座大型水電站130億立方米的蓄水任務。
“完善應急調度是一大看點。”水利廳水資源處負責人表示,考慮到我省自然災害多發、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等因素,應急調度在《辦法》中被列為獨立章節進行了重點部署。
《辦法》明確建立水旱災害、水污染、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水資源應急調度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嚴重程度及態勢及時啟動相應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應急調度。
此外,四川作為長江黃河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強水生態、水環境的保護也是我省水資源調度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辦法》中,多處條款可以體現我省對生態的重視。如,要求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將生態用水調度納入日常運行調度規程,按照有關規定泄放生態流量,保證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
毛爾蓋電站下泄生態流量
建章立制
“法規+規章+大水調機制+流域技術支撐”體系形成
“通過近幾年努力,我省水資源調度工作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排名前列。”李曉鵬介紹,2021年10月,水利部印發《水資源調度管理辦法》。當年1月,由水利廳制定的《四川省水資源調度管理辦法(試行)》就已按行業規范性文件開始試行。
去年7月1日,《四川省水資源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我省首部水資源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對水資源調度做了明確要求。
水利廳水資源處負責人表示,即將施行的《辦法》是省政府規章,跳出了水利行業規范性文件的制約,在今后的實行過程中,對水資源調度涉及的各行各業均具有約束力。
與此同時,近期水利廳印發《四川省主要江河流域2023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明確了岷江、青衣江、長江(金沙江)、黃河等13條主要江河流域的年度水資源調度計劃,首次實現省內主要江河流域全覆蓋。
據水利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包括13條主要江河年度水資源調度計劃在內的行業內各種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劃,又組成了水資源調度管理制度的另一個層面,即流域技術支撐。
因此,在水資源調度管理方面,目前我省已全面建立了“法規+規章+大水調機制+流域技術支撐”的管理體系,水資源調度管理制度基礎不斷夯實。
水利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水資源調度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從全省層面做好防洪、興利、生態三大類調度目標的銜接,統籌主要江河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用水關系,發揮水資源大省和水能資源大省的優勢,更好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四川省水資源管理與調配系統
上述負責人也表示,在水資源配置方面,四川的省級水網主骨架和大動脈十分短缺,跨區域、跨流域調配水資源的能力還比較弱,今后仍需要在加快骨干水網建設、創新工作協調機制、夯實法規制度基礎等方面持續發力。
(本文圖片均由四川省水資源調度管理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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